安标国家中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的国家标准、指南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中心实施公正性管理,实行认证审核和检查人员与认证决定人员、申投诉处理人员分离的回避制度,以保证认证的公正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的运作。
安标国家中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遵循认证市场运作规则,在拟认证的范围内规定CMAC自愿性产品认证_CMAC标志认证要求,进行认证评定和作出认证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中央编办《关于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3〕15号)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经专家评审和综合审查,决定授予生产抚顺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等19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甲级资质。 各有关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在核准和授权的业务范围内独立开展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对作出的检测检验结果负责,并接受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