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找的电网输配电价表,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没有注册售电公司资质,那您可以找小编咨询办理,下面是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0〕101号),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2020~2022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户用电价格包括市场交易上网电价、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市场交易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电网企业按照本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输配电价。未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户,执行政府规定的销售电价。
三、请各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平稳执行到位,持续密切监测电网企业运行情况,执行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我委(价格司)。各地应抓紧制定出台销售电价,并报我委备案,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请电网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对各电压等级的资产、费用、收入、输配售电量、负荷、用户报装容量、线损率、投资计划完成进度等与输配电价相关的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归集,按时报送我委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五、考虑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年初以来实施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2020年继续执行现行输配电价,本通知所附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的输配电价水平执行上表价格,并按规定标准另行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其他用户继续执行目录销售电价政 策。
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的输配电价水平执行上表价格,并按规定标准另行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其他用户继续执行目录销售电价 政策。
3.500 千伏“网对网”外送电省外购电用户承担的送出省输电价格为每千瓦时不超过 0.0165 元(含税、含线损)。
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的输配电价水平执行上表价格,并按规定标准另行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其他用户继续执行目录销售电 价政策。
3.“网对网”外送电省外购电用户承担的送出省平均输电价格为每千瓦时不超过 0.03 元(含税、含线 千伏输电价格为
3.500 千伏“网对网”外送电省外购电用户承担的送出省内输电价格为每千瓦时不超过 0.064 元(含税、含线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