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限制类产品收入金额及占比是否下降,停产限制类产品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对重点客户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是否谨慎,并就坏账准备计提对2021年业绩影响情况进行敏感性分析。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商务谈判获得的新增订单占比较高,并存在应招标未招投标的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新增订单中商务谈判占比远超招投标占比的原因及合理性;(2)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违规情形,是否存在因未招投标而受处罚的情况,发行人防范相关违规行为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员工持股或任职的经销商交易、部分经销商入股发行人、经销商专营或主要经营发行人产品等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对上述经销商的销售是否真实,是否存在经销商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1、发行人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水平,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持续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资产负债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公司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偿债风险较大的情况;(2)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以调节应收账款余额的情形;(3)2017年以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为负而2018-2020年连续为正且波动较大的具体原因,2021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大额负数的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结算调节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国内房地产开发商,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报告期内住宅精装修业务收入呈持续增长态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20年、2021年住宅精装修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且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主要客户在业务订单、回款周期等方面是否存在变化及原因,客户集中度较高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3)房地产行业最新政策对发行人所处经营环境及主要客户的影响,对持续盈利能力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存在劳务分包情形。发行人涉及多项未结诉讼和仲裁,已计提相应预计负债或坏账准备。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劳务分包商参与发行人项目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人身伤亡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是否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或需要承担法律责任;(2)是否存在劳务分包商拖欠发行人项目施工人员工资的情形,发行人是否需要为此垫付,是否出现实际垫付工资的情形;(3)未决诉讼和仲裁涉及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判断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对发行人产生较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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