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井下中央变电所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3.3万元,招标人为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规模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现需对井下中央变电所高压配电设备进行招标,主要包括对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永磁高压线kV微机综合保护装置提出了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001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井下中央变电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 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变电所所有电气设备为矿用隔爆型、矿用本安型或者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符合煤安质量 标准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4、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5、投标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投标人不得 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提供查询截图: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