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永亨果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亨公司”)已于2021年7月12日被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管理人的申请,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对永亨公司破产资产整体拍卖,经两次拍卖均流拍。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六)项、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面向社会整体变价出售永亨公司破产资产,现公告如下:
永亨公司注册成立于2006年9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8。经营范围:农副产品、果品收购、加工、销售;酒、办公用品、建材销售。公司位于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仁大镇阳屲村(镇政府驻地),占地面积11373.50平方米,东、南临静秦公路,交通便利,远离居民区,已形成了以“静宁苹果”为主的果品产业集群,产生了一定的果品产业聚集效应。
2019年10月16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永亨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同时指定甘肃阿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永亨公司的破产清算管理人。
1、国有土地一宗,位于甘肃省静宁县仁大乡阳屲村。土地使用证号为“静国用(2014)第49号”;土地使用权人静宁永亨果业贸易有限公司;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仓储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1373.50平方米;土地使用终止日期2064年1月24日。抵押权人: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气调库18孔,位于甘肃省静宁县仁大乡阳屲村1—1幢。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静房权证静宁县字第20140791号”;房屋有权人静宁永亨果业贸易有限公司;房屋结构为钢混,用途为仓储用房;建筑面积共计6825.60平方米。抵押权人: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办公楼一幢,位于甘肃省静宁县仁大乡阳屲村1幢。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静房权证静宁县字第20140790号”;房屋所有权人静宁永亨果业贸易有限公司;房屋结构为混合二层,共24间房屋,用途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569.44平方米。抵押权人: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机器设备:竹架板9204片(包含所有钢管)、风机18台、风幕18个、冷冻机组2组、净化水机1组、小水泵4个、深井泵1个、托盘130个、500斤秤1个、2000斤秤3个、电子秤4个、配电柜1组、电动门2组、手动叉车2台、380V高压变压器2台。抵押权人:平凉市静宁成纪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办公及生活用品:办公桌5张、转椅1把、木床19张、打床4张、沙发28个、茶几2个、床头柜14个、电脑桌2张、大圆桌1张、椅子18个、电视4台、电脑1台、立式空调2台、打印机1台、保险柜1个。
根据甘肃百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甘百诚审字(2020)第632号审计报告,并结合管理人对破产资产的清资核资情况,永亨公司现有财产评估总价为15364929.66元。具体为:1、国有土地:1693542元;2、建筑物(气调库18孔、办公楼一幢):11153393.66元;3、机器设备等:2517994元;4、办公及生活用品属易耗品,不计算价值。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购买。与本卖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购买。
在公告有效期限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接待购买人看样。看样联系电话:。
由管理人直接向社会出售,以评估价为参照,采取议价的方式出售。如有二人及以上参与购买的,采取竞价的方式出售。有意购买者可联系管理人,由管理人指定协商谈判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