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在年度政府工作十大任务中,继续强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政府工作报告》同时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深入推进能源,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南都记者注意到,全国政协、浙江省工商联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围绕碳排放与碳金融、绿证绿电市场机制、设施农业光伏、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提交了十几份提案,就如何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2024年2月4日,国务院总理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下称“《条例》”),首次从“行政法规”层面明确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各项基础性制度,为全国碳市场的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亦初见成效,出现了银行发放基于碳排放权担保的融资、中国人民银行主导的碳减排支持工具、部分证券公司获得参加碳市场交易的证监会无异议函等业务实践。
南存辉委员在《关于明确碳排放权金融属性 推动碳金融稳健发展的提案》中,对我国碳排放权实践状况、明确碳排放金融属性的意义等进行了阐述,并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南存辉表示,虽然我国碳金融市场已经取得初步进展,但还未明确碳排放权的金融属性,碳金融业务的法律地位和政策支持尚未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碳金融市场的发展。而明确碳排放权的金融属性,有助于增加碳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有助于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发展;有利于提高我国在国际碳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有助于促使碳金融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基于此,南存辉建议,构建以《条例》为立法基础,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为支撑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建设。支持以碳排放权为标的开展担保融资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在与存量资产及债务处置与清偿过程中,以碳排放权担保品优先受偿。建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一步扩大碳市场的覆盖范围,会同相关金融主管部门鼓励金融机构探索碳金融产品创新,挖掘碳排放权价值,创新金融形式,加强国际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与《政府工作报告》中“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促进绿电使用”等内容相呼应,南存辉带来了《关于推动设施农业光伏发展的提案》《关于加快建立户用光伏参与绿证绿电市场机制的提案》。
南存辉指出,发展设施光伏农业可实现原有土地的增值,将生态农业、绿色发电结合,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资源,在获取高效农业、绿色发电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节能减排的社会效益。
南存辉建议,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能源、电网等相关主管部门协同推动,扶持与推动设施农业光伏业态发展,出台设施农业扶持、土地整改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一方面,统筹规划,给予政策指导,明确可利用的存量设施农业大棚。提高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期限至25年以上。另一方面,支持进行农网改造建设,配置台区储能、变压器扩容,增强电网接入承载力,提高电网的稳定性,耦合小而散农光项目的接入,满足乡村电气化需求,助力新农村发展。
针对户用光伏参与绿证绿电交易存在的“绿证申领存在障碍”“数据计量和统计体系不健全”“户用光伏参与绿证交易积极性不高”“绿证绿电与碳市场衔接不畅”等状况,南存辉则提出了“进一步优化绿证核发及交易机制”“加快完善绿证核发监测和计量体系”、“完善分布式电站绿电交易机制”“加快推进电碳市场互通互认”等建议。
此外,电力行业在减少碳排放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关于进一步推动电力市场化省间交易进程的提案》中,南存辉提出,可以通过建立包含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在内的统一市场体系、探索增加省间电力市场交易品种、推进省级电力市场建设、建立完善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信息披露机制等措施,以解决各省区电力市场开放程度不同,准入标准不一,流通成本过高限制电力外送相关问题,进一步推动电力市场化省间交易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