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岫岩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更换变压器而引发的供电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不仅涉及百余户工人的生计问题,更关乎企业的健康发展。为此,岫岩法院高度重视,多次邀请双方企业进行调解,最终,仅仅十余天的时间,就成功化解了供用电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1年5月10日,原告鞍山某公司与被告岫岩满族自治县某供电公司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约定原告用电容量为四台变压器,其中630KVA变压器三台、80KVA变压器一台。2023年2月4日,因生产需要,原告向被告申请对其中一台630KVA暂停容量。2023年7月1日,原告的一台630KVA变压器损坏后,自行更换成变压标牌为1250KVA的变压器。7月4日,被告发现原告将630千伏安变压器私自更换为1250KVA变压器后,下发违约用电通知书,责令原告缴纳违约使用电费81万余元。7月6日,被告向原告下发缴费通知单,通知原告缴纳违规使用电费、中止该台变压器的运行,并给予停电处罚。被停电后,为解决生产用电问题,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后,遂诉至本院,要求立即恢复供电或恢复已停用的容量的630KVA变压器。
在停止供电后,原告鞍山某公司因无法正常生产,面临巨大的违约风险。这不仅关乎着该公司百余名工人的生计,更关乎着企业的健康发展。对此,岫岩法院高度重视,党组、院长马国财第一时间召开调解会,邀请双方企业代表面对面进行交流。
“今天邀请你们双方到法院来,不仅是为了解决咱们双方企业之间的矛盾,更是为了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这里也不是正式庭审,咱们放轻松,当面儿把想法、意见讲清楚、说明白......” 在马院长的积极调解、反复沟通下,双方充分表达意见,当场确定了初步解决方案。
7月25日,承办法官王明泽再次组织双方企业代表进行调解。王法官全面分析利弊,释法说理,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规劝双方当事人理性思考。最终,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次日,该企业恢复已停用的容量的630KVA变压器。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企业在办理用电增容过程中,一定要及时与相关供电部门沟通、协商,不能擅自更换变压器,避免出现违规用电问题,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